〔記者黃佳琳/六龜報導〕販售溫泉券違法?縣府觀交處日前行文六龜觀光協會,指出六龜、不老溫泉業者因尚未取得合法經營執照,依法不得販售商品券,否則將開罰三十萬元,引來業者一片譁然,批評政府罔顧溫泉業者生計。
觀交處澄清 是觀光局點名開罰
對此,縣府觀交處澄清表示,並非縣府主動針對溫泉業者開罰,而是日前溫泉業者北上參加旅展時,遭觀光局點名違反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卅七條規定,溫泉業尚未取得合法旅館登記前,不得發售商品禮券,否則將裁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、卅萬元以下罰款,並得連續處罰。
由於寶來、不老地區卅九家溫泉業者目前只有九家通過環評,仍無業者取得合法資格,觀交處立場還是以輔導業者優先取得合法經營權為主,至於在未取得執照前販售溫泉券涉及違法的部份,縣府希望主管單位能在合法化過程中給業者一個緩衝期,但仍待三方協商取得共識。
業者批 縣府輔導合法化牛步
「縣府輔導業者合法化已七年,卻沒有任何一家取得執照!」六龜觀光協會秘書長陳模發說,合法化進程牛步,影響溫泉業者和消費者權益甚鉅,加上天氣回暖正值溫泉淡季,且下月縣府將舉辦「飆山競水」活動,業者本欲推出套票行程優惠消費者,現階段卻是寸步難行。
業者表示,溫泉券都經過六龜觀光協會認證,對消費者具有履約保證效力,不會影響消費者權益,且已販售多年,從未發生爭端,若僅因為輔導合法化過程中函文禁售,將導致業者經營雪上加霜。